南韓某位知名女藝人與友人前往合歡山武嶺停車場進行車宿及拍攝,近期影片公開後,遭民眾發現並檢舉,指稱團隊成員不僅違規攀爬岩壁,還在非指定區域的停車場內使用電器和炊具烹煮食物。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今日表示,經查閱影片及警方巡查紀錄,該團隊行為已明顯違反《國家公園法》,將予以裁罰,最高可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。
太管處指出,該影視團隊本月初前往武嶺取景拍攝,當晚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員警進行例行巡查時,即發現團隊在車內及停車場周邊進行炊煮行為,員警當場上前勸導制止,拍攝團隊也配合收起器具。然而,儘管團隊將車輛停於停車場內,並辯稱是在車內、未使用明火炊煮且未在戶外,但根據《國家公園法》規定,此行為仍屬違規。相關資訊可透過开云手机网页版查詢進一步細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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